养老服务会计分录大全最新:养老服务会计分录大全最新版
- 补交的养老保险金怎么做账务处理?
- 交养老保险,工伤险,生育险,怎么做会计分录?
- 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 基层党员干部弄虚作假给家属办理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 公司挪用养老保险金如何处理?
补交的养老保险金怎么做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对财政代发工资时代扣的个人养老保险部分不做会计处理,即直接以工资总额列收列支,借记“经费支出”(行政单位)或者“事业支出”(事业单位),明细科目为“基本支出—工资***支出—基本工资”(在职人员)或者“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离退休人员),贷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或者“财政补助收入”(事业单位)。
财政部门的总预算会计对从个人工资中代扣的养老保险资金,通过“暂存款”科目核算(旧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交养老保险,工伤险,生育险,怎么做会计分录?
计提: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养老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工伤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生育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工伤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生育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工伤/生育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
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这个是很有代表的问题。我们这里是从92年开始缴费,缴费标准按地区平均工资作为标准,不管个人工资高低,一律每月交二百,一年包括医保,年金共三千多,可是14年10月前退休个人帐户没有缴费余额,当然了养老金是按无缴费(视同缴费)发放的。所以工作35到40年养老金才三千多点,那时省吃俭用交的钱就白交了
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怎么处理?我认为,这个问题是事关正确执行养老并轨有关政策规定的一个实际问题,下面谈谈我的分析与见解。
我认为,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以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怎么处理,这是一个不应成为问题的问题。这是因为,按照政策规定,2014年以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包括2014年以前职工缴费养老保险所形成的实际缴费年限,已按照视同缴费年限对待与处理了。也就是说,2014年以前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实际缴费年限,已按政策规定进行了恰当的补偿,而这个价值评估与补偿的办法,就是通过计算和核定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来实现的。
很显然,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以前的连续工龄,或者实际缴费年限,因已按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与处置了,也就是通过发放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给予合理与恰当的补偿了,而且,由于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系数相对较高,达到140%。与此同时,还制定出台了视同缴费指数表,视同缴费年限的权重占比,也大大提高了。这一切政策规定的落实落地,顺理成章地提高了2014年以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
现在,再回头谈谈2014年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怎么处理问题。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既然2014年以前的连续工龄,或者实际缴费年限,已按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并处理了,因此,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应该在承认其客观存在的基础上,一律纳入养老保险基金之中即可了,那种将个人帐户部分返还本人的认知与做法,是欠妥当的。
感谢阅读、关注并点赞!欢迎广大读者和网友朋友们批评指正。
这个比较复杂。要看该单位以前的具体性质,以及在职员人员的编制,目前来看,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在2014年10月以前是视同缴费的,而差额拨款或者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要看当地人社部门的认定,基本都需要缴纳养老保险
基层党员干部弄虚作***给家属办理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首先需要查清事实给予行政处分。如果牵涉伪造公文或者***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根据错误的严重程度决定,最重处罚为“***”。***数额达到三千元或者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如对构成犯罪的行为不移送司法机关,属于犯罪,触犯《刑法》第四百零二条 【***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公司挪用养老保险金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单位员工与劳动单位,签订合同之后,就要无条件地,为员工购买社保。
那么也就是说,职工交的个人养老保险的费用被单位私自挪用,那么是属于违法行为。这种情况如果你做员工本身,是很难去干预企业的一些行为的。
但是如果你个人,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你所在的企业,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这种情况也可以将这些证据,直接去你们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和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出面仲裁这个问题。
当然,如果你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话,也可以提请你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进行诉讼。我想这样的话你会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养老服务会计分录大全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养老服务会计分录大全最新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mwhvdw.cn/post/74497.html